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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公害生猪养殖对兽药有哪些要求?
2023-09-11 10:35无公害猪肉生产要求兽药选用具有有效《动物药品生产许可证》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,或者具有《进口兽药许可证》的供应商。使用兽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:不得使用消毒剂和药剂对饲养环境、圈舍和设备进行消毒,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。
优先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疫病,但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药品管理条例》第二部分列出的用于猪免疫的疫苗的要求,并符合相关规定。
根据《中国国家药品标准》第二部分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药品管理条例》第二部分,允许给猪使用动物配方食品和中药配方食品。
在临床兽医指导下,允许使用钙、磷、硒、钾等营养素、益生菌、缓冲剂、电解质、维生素、吸收剂、泻药、润滑剂、酸化剂、局部止血剂、收敛剂和消化剂。
必须仔细考虑使用肾上腺素激动剂、支气管扩张剂、抗胆碱酯酶剂、皮质类固醇和抗炎镇痛药。禁止使用麻醉剂、镇痛剂、镇静剂、中枢兴奋剂、化学抑制药和骨骼肌松弛剂。
允许的抗菌药物和抗寄生虫药物应凭兽医的有效处方购买。使用这些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严格遵守推荐剂量和使用方法;遵守规定的停药期。例如,抗寄生虫药物伊维菌素注射剂的停药期为18天,而预混剂的停药期仅为5天;如果某些抗生素如磺胺嘧啶、诺氟沙星等没有规定停药期,则不应少于28天;建立用药记录并保存免疫规划记录;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,禁止使用基因工程生产的兽药;禁止使用农业部禁用或淘汰的兽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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